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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某居民房屋安全性鉴定 中政建研

2023-12-19 13:40:02 浏览次数:6388 次 发布:中政建研

通过现场查勘,房屋为6层混合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矩形布置,总长度约为11.2m,总宽度约为10.8m,总高度约为17.8m,承重构件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柱、板、砖墙,以砖墙间隔围护。采用现浇板楼盖、现浇屋面上部盖瓦。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受检房屋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大塘镇桃江村桃江街上,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2005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无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受检房屋整体倾斜率未超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规定限值。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室外地坪出现开裂现象,室内地板发现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房屋承重砖墙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受检房屋基础构件评为非危险构件。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受检房屋上部结构构件存在的缺陷及损伤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各楼层上部结构构件存在以下损伤和缺陷:

1、部分墙体存在裂缝;

2、多处室内地面以及楼地面存在裂缝。


房屋危险性评定

1、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3.5条,对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进行计算后,并根据第6.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定。第6.3.6条的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准则如下:

1当R= 0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A级;

2当0<R<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不含Du级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否则应为C级;

3当5%≤R<2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中Du级的层数不超过(F+B+f)/3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否则应为D级;

4当R≥25%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

2综合分析,受检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定为B级。


鉴定结论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分析,鉴定房屋为混合结构,该房屋在修建好后第3年基础基本会处于较为稳定状态,经过调查发现,该村未有发生过重大自然灾害现象。综上所述,经过我司现场人员检查、检测分析,施工方的施工行为对鉴定房屋目前出现的开裂有引发或加剧作用。

结论:施工方的施工行为被鉴房屋的墙体开裂、外地面下沉开裂现象产生的诱因之一,不排除房屋自身结构体系缺陷、外界荷载、材料的收缩、外部温度应力等对被鉴房屋产生损伤起到作用,评定该房屋为“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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