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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南漳县房屋安全性鉴定 中政建研

2024-03-06 14:17:14 浏览次数:94379 次 发布:中政建研

通过现场查勘,房屋为2层砖混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不规则形布置,总长度约为20.8m,总宽度约为15.5m,总高度为6.4m;1层层高约为3.4m,2层层高约为3.0m;墙体采用普通烧结砖砌筑;采用预制板楼盖,5-8/C-E轴区域屋面采用钢屋架塑钢瓦屋盖,其他区域屋面采用预制板屋盖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仓库,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2002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墙体存在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存在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外地坪存在明显的开裂、下沉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房屋承重砖墙连接处存在水平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受检房屋上部结构构件存在的缺陷及损伤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各楼层上部结构构件存在以下损伤和缺陷:

(1)部分墙体存在浸水、粉刷层脱落现象;

(2)部分墙体存在裂缝;

(3)部分梁存在裂缝;

(4)部分预制板存在拼接裂缝;

(5)钢屋架存在严重锈蚀,屋面破损、老化。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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