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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 中政建研

2024-03-13 09:37:28 浏览次数:97731 次 发布:中政建研

经现场查勘,房屋为三层砌体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近似矩形布置,总长度为10.0m,总宽度为8.0m,总高度为10.4m,一层层高约为4.0m,二层~三层层高均约为3.2m,采用预制板楼盖及屋盖。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1995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存在变形,上部结构承重墙体存在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建筑物倾斜测量

采用全站仪对受检房屋建筑倾斜进行检测,检测操作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16)的有关规定进行。

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整体倾斜率为22.0‰,超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规定限值。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存在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存在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受检房屋整体倾斜率已超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规定限值。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危险状态。


房屋危险性评定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2.3条的规定,“当地基评定为危险状态时,应将房屋评定为D级。”

经地基危险性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危险状态,故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定为D级。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危险状态,故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定为D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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