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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 中政建研

2024-03-29 11:00:35 浏览次数:94733 次 发布:中政建研

通过现场查勘,房屋为2层砖混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不规则形状布置,总长度约为17.6m,总宽度约为11.0m,总高度为6.4m;1层层高为3.3m,2层层高为3.1m;采用预制板屋盖及木屋架双坡瓦屋面。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有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1986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2层1-6/D-H轴区域为1998年加建,1、2层2-6/A-C轴区域为2008年加建。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墙体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无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房屋承重砖墙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受检房屋上部结构构件存在的缺陷及损伤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各楼层上部结构构件存在以下损伤和缺陷:

(1)部分墙体存在裂缝;

(2)部分墙体存在渗水痕迹、粉刷层脱落现象

(3)部分预制板嵌缝不密实;

(4)个别墙体存在砂浆粉化、砌块疏松现象。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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