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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 中政建研

2024-04-02 09:45:17 浏览次数:85129 次 发布:中政建研

 通过现场查勘,房屋为5层混合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不规则布置,总长度约为14m,总宽度约为11m,总高度为14.8m;1层层高约为3.6m:2~5层层高均约为2.8m。采用现浇板楼盖及彩钢板屋盖。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商用,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受检房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泾洋镇李家坪村庙梁组81号,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1层~4层(1-3/A-E)部分建于2002年为砖混结构,1层~4层(1-3/A-E)部分建于2019年为框架结构;5层(1-3/A-E)部分建于2019为砖混结构。经现场检测,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混凝土柱、上部结构承重墙体、梁也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开裂现象。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无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无水平裂缝、基础与房屋承重砖墙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外观基本正常,未发现地基基础有不均匀沉降迹象,承重结构及围护体系也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受检房屋检查结果见附件2照片1~3。

评定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各楼层构件均评定为非危险构件。

房屋危险性评定

1、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3.5条,对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进行计算后,并根据第6.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定。第6.3.6条的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准则如下:

1当R= 0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A级;

2当0<R<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不含Du级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否则应为C级;

3当5%≤R<2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中Du级的层数不超过(F+B+f)/3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否则应为D级;

4当R≥25%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

2、综上所述,故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定为B级。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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