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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危险性鉴定 中政建研

2024-04-07 10:15:08 浏览次数:89940 次 发布:中政建研

通过现场查勘,叶经福个人房屋为地上二层混合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近似矩形布置,总长度约为20.5m,总宽度约为11m,建筑总高度约为6.0m,1层层高约为3.0m,2层层高约为3.0m;采用木屋架、双坡屋面。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建筑物用作于一层为仓库二楼台球室,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受检房屋位于浙江省温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朝阳路 242 号,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筑年代不详,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墙体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房屋承重砖墙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房屋危险性评定

1、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2.9条,对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进行计算后,并根据第6.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定。第6.3.6条的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准则如下:

1当R= 0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A级;

2当0<R<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不含Du级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否则应为C级;

3当5%≤R<2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中Du级的层数不超过(F+B+f)/3 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否则应为D级;

4当R≥25%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

2、综合分析,受检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定为B级。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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