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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

2019-12-13 13:09:58 浏览次数:9064 次 发布:中政建研

中国小康社会不断的扩大,也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带动房屋的建设发展,因为没有完善房屋管理,然后加上各种外在原因,使各种建筑事故频频发生,出现安全疏漏也在上身,还关系到人的生命,中政建研(武汉)工程技术研究院如何加强房屋安全鉴定进行探讨。

(一)房屋建筑目前面临的状况

我国很多地区还有很多破旧的民房、学校。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或者城市规划的原因,危房改造受到了制约。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不能够很好地设计,导致出现很多漏洞;受经济能力的限制,建筑施工中选用价格较低的材料,施工过程得不到严格管理,质量无法达到国家标准。当房屋建好出售后,人们就根据自己的爱好,对房屋格局进行拆改。这样很可能会增加房屋的重荷,安全隐患也就伴随而来。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多数为流动作业,建筑物的施工变化极大,毫无规律性,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遇上自然灾害,建筑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二)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

我国现有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只针对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几乎不涉及房屋安全管理。再加上我国的房屋安全管理法不完善,和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房屋安全鉴定的费率低,工人工资和管理费用都比较低,导致专营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中介组织越来越少,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做不到现场勘查、测绘,鉴定结果也就不尽如人意。在现有的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中,对于公共建筑物的房屋没有强制性的检测鉴定,而个人房屋只有房屋主人才能提出对房屋的检查和鉴定。如果房屋的主人没有提出房屋鉴定,就不能强制性地对房屋进行检查,房屋的安全性也就无法保证。

浅析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

(三)房屋安全鉴定执业人员水准不高

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已经进入房地产业,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就给房屋安全鉴定发出了作业证书。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根本就没有接受系统的教育培训,仅凭个人的实践经验。不具备专业的操作能力,房屋安全鉴定结构报告的正确性也有待考证。而且房地产主管部门还没有把危房的信息整合建立危房管理系统。在当前,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危险的废旧房屋持观望的态度,并没有建立跟踪危险房屋的信息系统。无法登记、注销危房,也就无法实时掌握危险房屋的情况。

通过中政建研小编对房屋安全进行分析,分析出来3种情况,让你们知道房屋安全所面临的3种主要的情况,了解以后,能对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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