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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完善新建商品房配建公租房政策

2021-06-02 09:24:13 浏览次数:2390 次 发布:中政建研

近期,武汉市政府在制定出台并于6月起实施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规范性文件中,采纳了武汉市审计局相关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对该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配建公租房政策进行了升级优化,为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配建公租房政策提供了法治保障。

武汉市审计局在去年底开展的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在中心城区土地招拍挂出让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规划条件设置、土地规划部门和房管规划部门审批配建管理以及各区落实配建责任、后期运营管理、管控等环节存在问题,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该局及时分析原因,形成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加快建立租赁住房多元主体供给政策制度。二是围绕加快建设新一线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规划布局,设置区别住房保障政策。三是继续优化落实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制度,完善审批协同管理机制。四是强化辖区政府公租房配建责任落实,加快配建进度,发挥房源保障功能。

武汉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主要领导要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充分汲取审计所提四点建议,抓紧完善制度设计、程序设计及配建公租房的差别化安排。市政府在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同时,结合国家现行公租房保障政策和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的实际,及时制定出台《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建商品住房要结合各区公租房供需情况按比例进行配建,具体比例由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结合各区公租房供需情况和区政府意见拟订报市政府审定;配建公租房具体要求纳入所属商品住房项目招拍挂文书和土地出让合同,注明无偿配建及配建公租房产权归项目所在区政府所有,并规定了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据各自职责分负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各区政府应加强对公租房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筹集单位如期完成房源建设、筹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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